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遼寧省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提質增效三年規劃(2014年-2016年)》和《遼寧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全面推動2016年全市集體協商工作提質擴面,增強實效,更好地促進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遼寧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作為落實黨中央依法治國方略的一項具體措施,為我省扎實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加強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制保障,標志著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正式步入有法可依階段。全面落實好《條例》規定,做好我市集體協商工作,對于擴大集體協商覆蓋面,提升集體協商質量,在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形勢下切實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實現和諧共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時間安排
2016年度全市集體協商工作從1月27日起截止3月31日全部完成。
三、對象范圍
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凡是符合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條件的,都要依法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開展集體協商工作;全市各級行業和鄉(鎮、街)、社區、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區域”)全部依法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四、工作重點
國有企業要帶頭依法落實集體協商制度,圍繞職工關注的熱點問題,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好協商,通過“真協商”拓寬廠務公開渠道,依法維護職工權益,提升工會組織影響力,增強企業凝聚力。
已經建立協商機制的第一批“和諧職工之家”建設典型單位,應當進一步鞏固協商成果,豐富協商內容,提高協商質量。
尚未建立協商機制的百人以上企業,應當按照《條例》規定全部規范建立集體協商制度,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加強行業和區域協商,對于不具備獨立開展協商條件的廣大中小微企業,通過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擴大協商覆蓋面。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縣(市)區總工會、人社局等勞動關系協調機構要高度重視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嚴格依法推動,加強聯動、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的作用,指導幫助企業規范開展好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工作。
2、確保實效。要把與勞動者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又容易引發爭議的工資增長、工資支付、勞動定額、福利待遇等作為協商的重點內容,通過協商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年度工資增長幅度;實行計件工資的企業,可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生產經營遇到一定困難的企業,可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3、積極指導。加強對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和服務。縣(市)區人社部門要及時收集、發布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行業人工成本等信息,為企業開展協商提供參考。縣(市)區總工會要積極指導企業開展協商,對企業拒絕或無故拖延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要及時與人社部門溝通解決。充分發揮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的參與、指導作用,同時,要加強宣傳引導,總結和推廣本區域內工資集體協商的成功典型,積極開展學習宣傳,通過召開現場觀摩會、制發學習光盤等形式,總結推廣經驗,發揮示范效應,帶動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錦州市總工會
錦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