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市總工會召開基層工會活力建設項目工作調度會。市總黨組成員、各縣(市)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和分管副主席參加會議,會議聽取了各縣(市)區活力建設項目進展情況以及遇到的問題,并對接下來的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
按照市總計劃安排,全市第一批50家活力建設及創建“和諧職工之家”典型單位在三月底前完成三項基本制度的規范建立。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直選工會主席,已于去年11月中旬完成,現階段的工作重點是開展工資專項集體協商和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進行雙述雙評。
會上,九個縣(市)區總工會分別匯報了所屬典型單位開展集體協商和召開職代會工作進展情況。各縣(市)區在推動工作方面,普遍采用對企業行政方、工會方協商人員共同培訓,直接深入企業指導,選樹典型示范等工作措施。在工作效果上,排除萬難,逐項落實,做到程序規范,保證“三真”,即真開、真選、真談。大家普遍反映通過推行“三項基本制度”和“和諧職工之家”創建工作,企業各方都提高了對工會工作的認識,反響良好。企業老總轉變了對工會工作的態度,通過集體協商和職代會這一凝心聚力的機制和平臺拉近了與職工的情感距離;工會干部自身業務水平有了很大提升,認識到了工會工作的實質和核心,感受到工會工作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大有可為;職工時刻感受到工會就在身邊,民主參與和法治意識得到提升,政治、經濟利益得到相當程度的滿足。 在看到成效的同時,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各縣(市)區之間工作進度不平衡,個別企業行政方與職工對這項工作認識還不到位,協商水平和協商質量不夠高等等。
市總工會左麗雅副主席對接下來的工作進行了要求和部署。一是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增強工作主動性。左主席指出,工會組織作為勞動法律規范在企業落實的執行者和監督者可以將工會工作直接參與和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法律規范明確的“三項基本制度”是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一部分,也是協商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我們不是“任性”的來做,企業也不能“任性”的不做。二是提高認識,加強指導,發揮縣(市)區總工會主導作用。全市50家典型單位,45家在縣區,我們的主戰場在縣區,所以各縣(市)區總工會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加大溝通和宣傳力度,主動作為,手把手指導,面對面溝通,指導所屬企業工會開展工作。三是加強學習,提高能力,規范指導工作的開展。集體協商和職代會工作都是有法律規范明確規定的,這就要求上級工會干部必須努力學習和掌握相關法律規范,提高自身業務水平,依法依規指導基層開展工作,為他們服好務,把好關。市總工會常務副主席吳玉林最后指出,從今天的匯報情況看出大家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多成果,但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難度大,形勢不容樂觀。特別是今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對群團工作的意見》市委提出基層組織建設年、法治建設年對全市工會組織依法落實三項基本制度,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法治環境,我們必須抓住這一有利契機將工作推行下去,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按法辦,沒有規定的協商辦。“一年之計在于春”,全市工會要緊緊抓住年初企業召開職代會這一有利契機,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務必在3月底前完成集體協商和召開職代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