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基層工會、市總機關各部室:
為進一步加強工會新聞宣傳工作,市總工會制定了《錦州市總工會新聞宣傳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并經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錦州市總工會
2015年2月26日
錦州市總工會新聞宣傳考核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加大工會新聞宣傳工作力度,充分調動我市工會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宣傳工會工作的積極性,全面宣傳我市工會工作的新進展、新人物和新經驗,為全市工會事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市總工會特制定《錦州市總工會新聞宣傳考核管理辦法》。
一、考核范圍
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基層工會、市總機關各部門。
二、考核標準
1、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基層工會和市總機關各部門建立健全工會報道員隊伍,有專人負責工會新聞宣傳工作,及時參加市總舉辦的報道員培訓班,達到上述標準的,評定總分值為10分。
2、任務指標。各縣(市)區總工會每月向市總工會提供新聞宣傳稿件2條,全年24條,每條1分;市直基層工會和市總機關各部門每月向市總工會提供新聞宣傳稿件1條,全年12條,每條1分。每減少一條扣2分,每增加一條加2分。
3、市總工會新聞宣傳工作“合格”標準:各縣(市)區總工會達到35分的;市直基層工會和市總機關各部門達到25分的。
4、市總工會新聞宣傳工作“不合格”標準: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基層工會和市總機關各部門達不到考核“合格”標準的。
5、市總工會新聞宣傳工作“先進”標準:各縣(市)區總工會全年累計得分達到100分的;市直基層工會和市總機關各部門全年累計得分達到80分的。
三、特殊加分規定
1、在《錦州工會》和市總工會網站中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含個人事跡)類稿件每條加2分,調查報告或工作經驗類稿件每條加5分。
2、在《錦州日報》、《錦州晚報》、《錦州電視報》、錦州電視臺、錦州廣播電臺等市級媒體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含個人事跡)類稿件每條加4分,調查報告或工作經驗類稿件每條加8分。
3、在《遼寧日報》、遼寧人民廣播電臺、遼寧電視臺等省級媒體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含個人事跡)類稿件每條加10分,調查報告或工作經驗類稿件每條加20分。其中,在《遼寧日報》頭版頭條和遼寧人民廣播電臺、遼寧電視臺黃金時間段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含個人事跡)類稿件每條另加10分,調查報告或工作經驗類稿件每條另加20分。在《遼寧職工報》、《當代工人》、《遼寧工運》刊登的新聞信息(含個人事跡)類稿件每條加8分,調查報告或工作經驗類稿件每條加15分。
4、在《人民日報》、《工人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國家級媒體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含個人事跡)類稿件每條加50分,調查報告或工作經驗類稿件每條加80分。在《中國工運 》、《工運研究》、《工會信息》、《工會工作通訊》和人民網、新華網、中工網等國家級媒體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含個人事跡)類稿件每條加20分,調查報告或工作經驗類稿件每條加50分。
5、同一稿件在不同媒體發表,按照級別最高的標準給予加分。
四、考核辦法
1、每月對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基層工會和市總機關各部門稿件上報和采用情況進行統計,每季度進行通報。
2、年終對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基層工會和市總機關各部門稿件上報和采用情況,進行統一考評表彰。
五、表彰與獎勵
1、每季度對于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特殊加分規定)3、4項加分規定的稿件,給予相應稿酬獎勵。
2、年終根據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基層工會和市總機關各部門上報稿件的得分情況,按照適當比例評選出工會新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
3、根據在不同等級媒體播發稿件的評分標準進行加分累計,按照適當比例評選出年度工會優秀新聞宣傳報道員。
4、年度內在國家級媒體宣傳發表典型工作經驗或調查報告,影響較大的給予特別獎勵。
六、相關要求
1、新聞稿件的采發要嚴格遵守黨的新聞宣傳紀律,必須實事求是;
2、各單位提供報送的新聞稿件,須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后上報;
3、參與考核的稿件,內容必須是宣傳工會工作的新聞稿件,與工會工作無關的稿件以及文學作品不在加分范圍;
4、參與考核的新聞稿件,由作者單位于每季度底將稿件發表情況(含相關證明)報送市總工會宣教部;
5、本辦法從2015年3月1日起實行。
錦州市總工會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