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過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總書記在說明中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2017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把“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之一加以強調。
基本內涵: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就是: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和道德素質。
意義作用: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各種突出矛盾和問題的緊迫需要,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必然要求。
實踐要求:
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以保障人民權益為根本目的,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強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和道德素養,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促使他們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摘自《新時代黨員干部學習關鍵詞(2019版)》
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